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稅務行政審批清單制度,方便納稅人辦理稅務行政審批事項,根據《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9號),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向社會公開廣州市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目前保留的稅務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接受社會監(jiān)督?,F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開的行政審批事項,是由廣州市各級國家稅務局(含市國家稅務局)終審,以及雖由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終審,但業(yè)務流程經過廣州市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的審批事項。
二、全市各級國家稅務局不得在本公告公開的清單外實施其
他行政審批,不得以事先備案等名目或形式搞變相審批,堅決杜絕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明放暗收等現象。對違反規(guī)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三、全市各級國家稅務局在公告施行后,要做好取消項目的后續(xù)管理工作,調整相關涉稅操作規(guī)程,對管理中發(fā)現的新問題及時向上級機關反饋。同時要注重收集和研究社會各界對稅務行政審批改革方面的意見。
四、市國家稅務局收集社會各界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意見的聯(lián)系方式是:廣州市國家稅務局納稅服務熱線,聯(lián)系電話:(020)12366-1。廣州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直屬稅務分局,各區(qū)、縣級市國家稅務局應對外公布上述收集行政審批改革意見的聯(lián)系方式。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下載:廣州市國家稅務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
廣州市國家稅務局
2014年8月19日
版權所有: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粵ICP備-05080835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黃埔大道159號富星商貿大廈西塔17樓D單元 郵政編碼: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