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實施的新政策
★2014年5月8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fā)布《關于免征儲備大豆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38號)。本通知自2014年5月1日起執(zhí)行。
★2014年4月1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發(fā)布取消簡并涉稅文書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1號)。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2014年3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簡化增值稅發(fā)票領用和使用程序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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