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公司是生產化纖長絲產品出口企業(yè)。請問,目前該產品出口退稅率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2009〕14號)規(guī)定,從2009年2月1日起,將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由原14%提高到15%。具體執(zhí)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而化纖長絲屬于本次公布調整的出口退稅具體商品清單之列,因此化纖長絲產品出口退稅率也應按15%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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