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55號
為進一步優(yōu)化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信息采集,編列免稅圖冊,國家稅務總局、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決定啟用新的《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信息采集表》(見附件1)和《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圖片及資料掃描圖片要求》(見附件2)。
本公告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秶叶悇湛偩止I(yè)和信息化部關(guān)于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信息采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6號)中的附件1和附件2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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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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