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同運費支付的雜費能否抵扣
——更新時間:2007-10-30 09:14:59 點擊率: 5047
問:我司購進原材料發(fā)生的運輸費,取得鐵路運費票據(jù),票據(jù)開具單位為:廣梅汕鐵路有限責任公司,票據(jù)抬頭為:廣州鐵路(集團)公司運輸雜費收據(jù) 按國稅函(2005)332通知鐵路運輸企業(yè)開具的各種運營費用和鐵路建設基金是準予抵扣的,請問此票據(jù)注明的運費是否可以抵扣?
答:準予計算進項稅額抵扣的貨物運費金額是指在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上注明的運費和建設基金,隨同運費支付的雜費不得計算扣除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