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
關于調(diào)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
財稅〔2006〕145號 |
成文日期:2006-09-28 |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國,各直屬海關,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財務局: 《財政部 發(fā)展改革委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diào)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和增補加工貿(mào)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的通知》(財稅[2006]139號)下發(fā)以后,各地反映了一些有關執(zhí)行和附件中存在的問題。為此,特補充如下: 一、對財稅[2006]139號文件附件中有關商品稅號適用退稅率規(guī)定 ?。ㄒ唬┤赃m用原退稅率的商品。在“降低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中下列商品仍適用原退稅率: (二)在“降低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中刪除序號1081稅則號75040010的“非合金鎳粉及片狀粉末”和序號1082稅則號75040020的“合金鎳粉及片狀粉末”兩種商品。 (三)在“降低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中序號為964、稅則號為72172000的“鍍或涂鋅的鐵或非合金鋼絲”退稅率應為8%。 ?。ㄋ模┱{(diào)整“降低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中的部分稅則號。 1.序號為99稅則號為39201090的“其他乙烯聚合物制板、片、帶”,拆分為:3920109020“乙烯—四氟乙烯膜”,退稅率為11%;3920109090“非泡沫聚乙烯板、片、膜、箔及扁條”,退稅率為11%。 2.序號為101稅則號為39202090的“其他丙烯聚合物制板、片、帶”,修訂為:3920209090“非泡沫聚丙烯板、片、膜、箔及扁條”,退稅率為11%。 3.序號為103稅則號為39204300的“按重量計增塑劑含量不小于6%的聚氯乙烯板、片、膜、箔及扁條”,修訂為:3920430090“聚氯乙烯板、片、膜、箔及扁條”,退稅率為11%。 4.序號為104稅則號為39204900的“按重量計增塑劑含量小于6%的聚氯乙烯板、片、膜、箔及扁條”,修訂為:3920490090“其他聚氯乙烯板、片、膜、箔及扁條”,退稅率為11%。 5.序號為182稅則號為44190032的“竹制一次性筷子”,修訂為:4419003290“其他竹制一次性筷子”,退稅率為11%。 ?。ㄎ澹┰凇叭∠隹谕硕惵噬唐非鍐巍敝性黾樱憾悇t號為25199091的“化學純氧化鎂”、稅則號為2519909990的“其他氧化鎂”、稅則號為25309091的“硅灰石”。 ?。┱{(diào)整“提高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中的部分稅則號和商品名稱。序號為140產(chǎn)品名稱應為“氣相色譜儀”;序號為169產(chǎn)品名稱為“棕櫚硬脂”。序號為14,稅則號為84733090,產(chǎn)品名稱為“計算機零附件(含磁頭、內(nèi)存條)”,的稅則號拆分為84733010、84733090兩個稅號。磁頭和巨型機、大型機、中型機及小型機用的內(nèi)存條歸入84733010,微機及其他自動數(shù)據(jù)處理設備用內(nèi)存條,應歸入84733090。 二、明確財稅〔2006〕139號文下發(fā)之前已經(jīng)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目錄 根據(jù)財稅〔2006〕139號的規(guī)定:“將此前已經(jīng)取消出口退稅以及本次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列入加工貿(mào)易禁止類目錄。對列入加工貿(mào)易禁止類目錄的商品進口一律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稅”,但在其附件中未開列此前已經(jīng)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目錄。現(xiàn)予補充《2006年9月15日之前已經(jīng)取消出口退稅商品清單》,主要包括在本次調(diào)整出口退稅政策之前已經(jīng)取消出口退稅政策的商品。具體見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06年9月15日之前已經(jīng)取消出口退稅商品清單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
版權所有: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粵ICP備-05080835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黃埔大道159號富星商貿(mào)大廈西塔17樓D單元 郵政編碼: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