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違反發(fā)票印制、領購、開具、取得和保管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fā)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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