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內容: 讓國稅局代開增值稅發(fā)票時,由于貨物種類多,需開銷貨清單,但國稅局不給開銷貨清單,只在發(fā)票上打兩種貨物名。請問: 1. 能不能讓國稅局在增值稅發(fā)票上寫詳見銷貨清單,然后我們自己用A4紙打印這個清單后讓國稅蓋個單 2. 現在對清單要求不是很嚴格了,銷貨清單能不能用A4紙打?。?/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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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2009/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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