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發(fā)[2017]5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教育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教育局,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
為全面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按照《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的相關要求,現(xiàn)就加強青少年學生稅法宣傳教育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青少年學生稅法宣傳教育的重要意義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基本義務;稅法是我國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依法征稅和納稅人依法納稅的行為準則。加強青少年學生稅法宣傳教育,對于促進青少年學生從小樹立稅收法治觀念,增強全社會的稅法意識、提高稅法遵從度具有重要意義。
加強青少年學生稅法宣傳教育,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內(nèi)容。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fā)的《中宣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guī)劃(2016-2020)》指出,青少年是法治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要切實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從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確保在校學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識教育;教育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聯(lián)合印發(fā)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對青少年法治教育作出了具體規(guī)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lián)合印發(fā)的《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進一步指出,要把稅法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對青少年的稅法宣傳教育。
各地稅務機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深刻認識青少年稅法宣傳教育的重要性,將青少年稅法普及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完善工作機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青少年稅收法治教育工作水平。
二、加強青少年學生稅法宣傳教育的總體要求
加強青少年學生稅法宣傳教育,要遵循青少年成長規(guī)律和法治教育規(guī)律,堅持規(guī)則教育、習慣養(yǎng)成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把稅法知識教育融入學校教育,統(tǒng)籌安排、梯次推進。
根據(jù)學生年齡特點,在小學高年級階段,重點開展稅收知識啟蒙教育,讓學生初步了解稅收的作用;在初中階段,引導學生初步了解簡單的稅收常識;在高中階段開展稅法知識教育,讓學生初步了解稅收的性質與功能;在高等教育階段,針對非稅收相關專業(yè)的學生,重點開展稅收基本制度教育,讓學生掌握稅收法律制度體系,提升實際操作能力。
三、加強青少年學生稅法宣傳教育的主要舉措
加強青少年學生稅法宣傳教育,要注重內(nèi)容的生動性和方法的多樣性,將稅法知識滲透到教育教學活動中,使青少年學生在豐富多彩的稅法宣傳教育活動中潛移默化接受稅法知識,使尊崇稅法、學習稅法、運用稅法成為青少年學生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
(一)堅持以學校法治教育為主。將稅法知識教育納入學校法治教育的總體安排,統(tǒng)籌安排稅法內(nèi)容和時間。積極探索在相關教育教學活動中融入稅法宣傳教育的方法和途徑,綜合采用故事教學、情境模擬、角色扮演、稅法思辨等實踐式、體驗式、參與式教育;鼓勵編寫符合中小學生認知特點和理解能力,通俗易懂、圖文并茂的稅法宣傳教育讀本。各地稅務機關和教育行政部門可以選拔、聘任優(yōu)秀稅務干部擔任學校稅法輔導員或者巡回教育講師,用適合青少年特點的、喜聞樂見的方式講解稅法,進一步增強學生稅法意識。
(二)積極開拓校外第二課堂。以多種方式推進稅法宣傳進校園活動,在全國稅收宣傳月期間,組織開展稅法知識競賽、校園演講、動漫比賽等宣傳教育系列活動。通過黑板報、宣傳欄、多媒體教學、校園廣播等形式,不斷拓展學校稅法宣傳教育陣地和載體。統(tǒng)籌整合社會教育資源,將稅法宣傳教育作為青少年學生法治教育實踐基地的重要教育內(nèi)容,深入開展智能互動、寓教于樂的稅法普及教育。組織學生參觀稅史博物館、稅收文化展廳等稅收普法教育基地。設立稅收體驗日,邀請學生代表到稅務機關和辦稅服務廳,增強辦稅體驗。
(三)充分發(fā)揮網(wǎng)絡平臺作用。利用網(wǎng)絡普及推廣優(yōu)質稅法教育資源,進一步豐富稅法宣傳教育的內(nèi)容和形式。在教育部全國青少年普法網(wǎng)開辟稅收普法專欄,設置稅法知識題庫、動漫、微電影、專題片、公益廣告和稅法教學優(yōu)秀課件等模塊,供中小學組織開展稅法教育和青少年學生在線觀看學習。組織開展青少年網(wǎng)絡普法“稅官講稅法”等活動,面向廣大在校師生同步在線直播。利用青少年普法的專業(yè)刊物,適時組織開展全國青少年學生稅收法治征文活動,進一步擴大稅法普及教育的覆蓋面和參與度。
四、加強青少年學生稅法宣傳教育的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稅務機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聯(lián)席會議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強化溝通協(xié)調,制定實施方案,形成工作合力,扎實推動青少年學生稅法宣傳教育深入開展。
(二)加強宣傳報道。各地稅務機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實時報道開展青少年學生稅法宣傳教育活動情況。堅持校內(nèi)校外、課內(nèi)課外、線上線下相結合,切實推進稅法宣傳教育由學校向家庭、社會延伸,不斷提升青少年學生的稅收法治意識和稅收法律素質,探索建立青少年稅收法治宣傳教育的長效機制。
(三)加強總結推廣。各地稅務機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善于總結青少年學生稅法宣傳教育活動中的先進經(jīng)驗,并將典型做法及時報送稅務總局普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教育部全國教育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稅務總局和教育部將總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jīng)驗和做法并予以推介,擴大青少年學生稅法宣傳教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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