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動態(tài)調整機制,方便納稅人辦理稅務行政審批事項,接受社會監(jiān)督,我局制定了《廣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更新廣州市國家稅務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的公告》。
一、更新《廣州市國家稅務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的政策依據(jù)是什么?
新一屆政府高度重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陸續(xù)公布了一系列文件,不斷加大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工作力度。我局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4〕50號)、《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5〕11號)、《國務院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5〕2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的通知》(稅總發(fā)〔2014〕14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的通知》(稅總發(fā)〔2015〕45號)和《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更新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的公告》(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4號)等相關文件,對《廣州市國家稅務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進行更新。
二、《廣州市國家稅務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目前《廣州市國家稅務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包括44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其中稅務行政許可6項、非稅務行政許可38項。與2014年公布的《廣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4號)相比,取消了27項審批事項,7項審批事項子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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