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費稅收籌劃
——更新時間:2009-02-24 09:53:57 點擊率: 3278
案例和順電子設備生產(chǎn)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設備全部銷售給利盛公司,同時提供運輸服務,運費由利盛公司承擔。2005年和順公司銷售收入為400萬元,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30萬元。運費收入為30萬元,運輸過程中發(fā)生的汽車零配件、燃料等進項稅額為1萬元。假設收入都含稅。
籌劃分析和順公司要向立盛公司提供設備運輸服務,可以有以下幾種做法:1、不成立運輸公司而是自營運輸車隊,運費通過提高貨價的辦法解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其實是混合銷售行為,應一并繳納增值稅,不納營業(yè)稅。交通工具的零配件、燃料及修理費用按規(guī)定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2、成立獨立核算的運輸公司,運輸收入只納營業(yè)稅,則交通工具的零配件、燃料及修理費用不能抵扣進項稅額。運輸公司將運費發(fā)票直接開給立盛公司,和順公司代墊運費;也可由運輸企業(yè)直接向立盛收取運費。
3、成立獨立核算的運輸公司,運輸公司完成業(yè)務后,將運費發(fā)票開給和順公司,和順公司再將運費成本通過提高貨價的辦法轉(zhuǎn)嫁給立盛公司,則運輸公司應納營業(yè)稅,和順公司應就運費收入與貨款一道繳納增值稅,其運輸費支出可以抵扣7%的進項稅額。
以上是關于運費如何處理的三種模式,其中由于運輸收入、可抵扣進項稅額等不同,最優(yōu)方案可能會變化,應當事先計算后再選擇。
特別提示即使從賣方的角度看,成立運輸公司是合理的,但由于購銷行為總是雙方合作的關系,還必須考慮立盛的稅負。仍考慮和順公司的案例,不同方案下立盛公司的稅負又如何?
可見立盛公司會更贊同方案1.但是從購銷雙方整體來看,方案2比方案1多節(jié)稅=314786.3-290196.6-22589.7=2000元,因此雙方只要能協(xié)調(diào)好利益分配,和順公司通過其他的措施或者附加條件獲得立盛公司的同意,仍是成立運輸公司節(jié)稅效果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