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產稅的計稅依據和適用稅率怎樣?
——更新時間:2007-04-17 10:18:51 點擊率: 4902
根據《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外商投資企業(yè)的自有房產沒有房產原值或原值不實的,由房產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參照同類房產核定,采取從值計繳方式計繳;外國企業(yè)、外籍個人的自有房產沒有房產原值或房產原值不實的,可由房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依法核定從值計繳,也可從租計繳城市房地產稅。對外商投資企業(yè)依照有關規(guī)定重新評估房產價值,并按重估價值記入房產的固定資產賬冊的,應從重新入賬的年份起,依重新入賬的房產評估價值,從值計征城市房地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實行比例稅率:
(1) 從值計征城市房地產稅,按照房產原值減除30%后的余值計算,稅率為1.2%(一年稅額)。
(2) 從租計繳城市房地產稅,按照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算,稅率為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