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條例將為房地產稅開征提供必要條件
——更新時間:2014-08-18 04:54:11 點擊率: 4843
2013年11月5日,市民在北京海淀區(qū)房管局房屋登記中心辦理房產證加密。
8月15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正式公布。
意見稿被社會寄予厚望。有人認為它能壓低房價,有人把它看成“反腐利器”, 有人覺得它是征收房地產稅的前兆。
多名專家接受采訪時稱,不動產登記制度不能直接反腐,但可以對貪官造成壓力。此外,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出臺,將為房地產稅開征提供必要條件。
追問1:不動產登記,強制還是自愿?
意見稿規(guī)定,國家實行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孫憲忠接受采訪時表示,不動產登記屬于自愿登記。但是,如果不到登記機關進行登記,會使得房產、土地等不動產權利歸屬和轉讓存在隱患。
孫憲忠認為,不動產所有者的權利,不是因為登記才產生的,登記只是權利保護的一個手段。比如,新中國成立前建造的房屋,一直沒有到房管部門登記,但房主依然享有對房屋的權利。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則認為,根據(jù)意見稿,不動產登記應該具有一定的強制性?!熬拖衩總€人都要辦身份證一樣,這是國家的一項基礎數(shù)據(jù)??梢酝ㄟ^全國房屋普查,對不動產進行強制登記?!?
汪玉凱稱,只有通過強制性登記,形成一套完整的、全國聯(lián)網的數(shù)據(jù)庫,才能為今后的不動產交易提供服務。此外還能為征收房產稅、宏觀調控提供依據(jù)。
追問2:普通人可查“房姐、房爺”嗎?
意見稿規(guī)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近年來,各地曝出的“房爺”、“房姐”等事件,線索大多來自舉報。很多人疑惑,不動產登記制度實施后,是否意味著普通人也可以查詢別人擁有的不動產信息,比如某人擁有多少套房。
孫憲忠說,根據(jù)意見稿的規(guī)定,“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有查詢的權利?!安粍赢a登記制度的目的是保證交易公正,比如,你的房子要抵押給我,我就有必要查詢你的房產信息是否真實可靠?!?孫憲忠說,從物權法的角度講,只有涉及交易安全的情況下,才許可別人去查詢不動產信息。毫無利害關系的人,不得查詢他人信息。
追問3:是否預示房地產稅要開始征收?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接受采訪時說,意見稿的出臺,為房地產稅開征提供了必要條件。他說,從各方面釋放的信息看,房地產稅開征是必要的,但一直沒有征收,其中一個重要 障礙是不動產登記制度沒建立起來。
施正文說,目前我國的不動產登記分散在住建、國土、工商、林業(yè)、農業(yè)等部門,各部門的信息沒有進行整合、聯(lián)網。稅務部門不掌握不動產特別是居民住房的整體數(shù)據(jù),所以無法推進房地產稅。
根據(jù)意見稿,我國將設立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平臺。施正文認為,統(tǒng)一平臺建立以后,不動產登記部門應該將數(shù)據(jù)實時提供給稅務部門。
施正文說,意見稿今年應該能獲通過,但這不意味著,房地產稅將在短時間內開始征收。
今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發(fā)言人傅瑩在新聞發(fā)布會上曾介紹,全國人大正在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工作。
施正文透露,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研究起草房地產稅的相關法律草案,最快2016年審議,2017年通過。此外,房地產稅征收可能賦予地方一定的自由度,各地依據(jù)自身情況決定開征時間和細節(jié)。
追問4:不動產登記會導致集中拋售嗎?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告訴記者,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平臺建立后,有可能會出現(xiàn)集中拋售住房的情況。
他說,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很多人把購買房產作為保值的手段,現(xiàn)在很多地方出現(xiàn)的高住房空置率,都和購房保值有關。
對于通過貪腐擁有多套住房的官員,汪玉凱說,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平臺將給他們帶來壓力。對于擁有多套住房的普通人,未來可能征收的房地產稅,可能會促使他們賣房。
今年3月,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表示,要用4年左右時間,運行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實現(xiàn)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詢,形成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體系。
因此,施正文認為,國家給出了4年的“緩沖期”,不會引發(fā)“集中拋售潮”。
“如果不動產登記推進得太快,導致房價急劇下降,對經濟發(fā)展會造成很大的沖擊。政府正在掌握改革的節(jié)奏,防范出現(xiàn)大量集中拋售現(xiàn)象?!笔┱恼f。
追問5: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是反腐利器嗎?
不動產登記制度被寄予厚望,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被稱作“反腐利器”,并被認為是“反腐治本”的一劑藥方。
長期研究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孫憲忠認為,不動產登記和反腐敗沒有直接關系。不動產登記是為了保障交易安全,只有在交易的許可下才可以查詢,不涉及交易的不能查。從反腐角度來講,官員的房產無論登記在哪里,有關部門都可以去查。
孫憲忠說,通過不動產登記來實現(xiàn)反腐不現(xiàn)實。比如一個老百姓持有房屋購買合同來登記,他的簽名、身份證等相關材料都是真實有效的,從法律上來說,就應該將其納入產權登記。如果貪腐官員將不動產登記在親屬、朋友名下,反腐部門查詢起來難度較大。
施正文則認為,統(tǒng)一平臺建立后,可以更容易查到官員擁有多少套房,其中可能有通過不正常途徑、違法手段獲得的房產,這項制度增加了官員的貪腐風險。
曾提出過“官邸制”的汪玉凱認為,建立不動產登記制度不是為了反腐,但和官員個人事項申報制度結合起來,將對貪腐官員產生威懾力。
汪玉凱說,官員向組織申報的房產情況,現(xiàn)在基本沒有手段核查,今后如果懷疑官員申報不實,可以通過不動產登記平臺核實。
追問6:農房登記,能否防止強拆?
汪玉凱說,農民住房通過不動產登記后,房產信息進入數(shù)據(jù)庫,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政府進行違法強拆。侵犯農民的個人財產,政府需要承擔責任。
孫憲忠則認為,防止強拆要靠規(guī)范政府職能來解決,這是政府濫用權力的問題,不屬于不動產登記條例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