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和房地產(chǎn)企業(yè)營改增后的采購合同節(jié)稅簽訂技巧
——更新時間:2016-03-31 05:02:07 點擊率: 9453
三、采購合同中材料費用與運輸費用的節(jié)稅簽訂技
第一、如果采購方要獲得銷售方開具的材料款和運起的17%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則應將運輸費用打進材料價格,在合同中必須輸費用一載明“運輸費用由銷售方承擔,并將材料運輸?shù)讲少彿街付ǖ牡攸c”或“供應方免費將材料運輸?shù)讲少彿街付ǖ牡攸c”的條款。不能有“價格含運輸費用”或“運輸費用是多少”的字樣。(如下圖所示)
第二,如果材料銷售方A指定承運人C將材料運輸?shù)讲少彿紹指定的地點,運輸費用由銷售方A代收代付,承運人C將運輸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開給采購方B抵扣11%的進項稅金,則必須在銷售合同中注明:銷售方A指定的或委托的承運人C的名稱,同時要注明運輸費用由采購方承擔,銷售方A代收代付運輸費用給C 。否則C開運輸增值稅票給B是虛開發(fā)票。(如下圖所示)
第三,如果材料銷售方A指定承運人C將材料運輸?shù)讲少彿紹指定的地點,運輸費用由采購方B墊付,承運人C將運輸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開給材料銷售方A抵扣11%的進項稅金,采購方B墊付的運輸費用于抵減材料銷售方A的采購款,則必須在銷售合同中注明:銷售方A指定的或委托的承運人C的名稱,同時要注明運輸費用由材料銷售方A承擔,采購方B墊付給C的運費用于抵減材料銷售方A的采購款。否則C開運輸增值稅票給A是虛開發(fā)票。(如下圖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