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的問題
納稅人在兩個單位任職受雇,分別取得工資、薪金收入,扣繳義務人按個人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分別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需要選擇一個任職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自行申報,即將兩處取得工資、薪金收入加在一起扣除2000元費用,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再減掉分別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的稅額,余額申報繳納。貴公司對由貴公司支付的工資、薪金存在代扣代繳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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