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用現金流量表來進行比較分析:(單位:萬元)
項目 |
甲企業(yè) |
乙企業(yè) |
1 現金流入 |
||
1.1 貨款流入 |
14.04 |
14.04 |
2 現金流出 |
||
2.1采購流出 |
11.7 |
10.85 |
2.2增值稅流出 |
0.34 |
1.19 |
3 現金凈流量 |
2 |
2 |
從現金流量來看,甲企業(yè)與乙企業(yè)該期取得凈現金流量均為2萬元。
為什么甲企業(yè)當期繳納的稅款少,稅負率低于甲企業(yè),但最后實得現金與甲企業(yè)卻一致呢?原因是甲企業(yè)為取得增值稅進項稅額,向一般納稅人另支付了該進項稅額現金;而乙企業(yè)向小規(guī)模納稅人采購,雖未取得這部分進項發(fā)票,但同時也未支付對等的現金。
這就是增值稅,只要不是最終消費者,你取得的進項稅額,實質也是你承擔的稅款,你收取的銷項稅額,實質是你向客戶轉移了稅負。
因此,上述兩企業(yè)表面上看所交稅額不同、稅負不同,但項目回報一致。稅負率低并代表企業(yè)自身稅負輕。
(二)建筑企業(yè)營改增之后的稅負率高,并不意味著企業(yè)的稅負重
仍以WY項目為例:
企業(yè)營改增之后的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進項稅額=911.7117-349.341967=562.369733萬元
增值稅負率=562.369733/8288.2883=6.79%
是營改增之前營業(yè)稅負率的兩倍多,但該項目的現金流情況為:單位:萬元
現金流項目 |
營改增之前 |
營改增之后 |
之后較之前 |
1現金流入 |
8720 |
9200 |
480 |
1.1工程結算流入 |
8720 |
9200 |
480 |
2.現金流出 |
8269.3897 |
8570.1594 |
300.7697 |
2.1工程成本 |
8007.7897 |
8007.7897 |
0 |
2.2流轉稅 |
261.6 |
562.3697 |
300.7697 |
3現金凈流量 |
450.6103 |
629.8406 |
179.2303 |
從上表可以看出:WY項目盡管營改增之后的稅負率提高,但實際稅負反而更低,企業(yè)獲得了更多的現金凈流量。
可能有人會提出置疑,WY公司現金流增多,是不是將自已的稅負轉嫁給下游企業(yè),讓下游企業(yè)當了墊背的。
我們同樣將建設單位營改增前后的現金流進行比較:單位:萬元
相關現金流項目 |
營改增之前 |
營改增之后 |
之后較之前 |
1現金流入 |
0 |
0 |
0 |
2現金流出 |
|||
2.1工程成本 |
8720 |
9200 |
480 |
2.2流轉稅 |
0 |
-911.7117 |
-911.7117 |
3現金凈流量 |
-8720 |
-8288.2883 |
431.7117 |
從上表可知:營改增之后建設單位同樣可以少支付現金431.7117萬元,也可以分享營改增帶來的紅利。
【結論】
1、企業(yè)的稅負率并不代表著企業(yè)的實際稅負,而僅是在該道環(huán)節(jié)替國家實現的稅收收入;
2、營改增對于建筑行業(yè)及下游一般納稅人而言均是利好,只是利好的程度不同。因為相關行業(yè)的總體稅負是下降的;
3、只有當建筑業(yè)的下游客戶是不能抵扣增值稅的非一般納稅人企業(yè)、行政事業(yè)單位和個人,因該增值稅額無法轉移到下道環(huán)節(jié),才存在營改增前后的稅負區(qū)別。
4、建筑企業(yè)營改增之后,不能簡單的以能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作為取舍依據,而應將取得的專用發(fā)票的不含稅金額與普通發(fā)票的金額進行比較,一般較低者為優(yōu)。(具體參考微信公眾號上次推送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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