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油氣田企業(yè)增值稅有特殊政策,煤炭采掘企業(yè)增值稅也有了財稅〔2015〕117號。其他類型的資源采掘企業(yè),你們怎么辦?會哭的孩子有“奶”吃……
一、油氣田企業(yè)的增值稅特色政策羨煞他人
如果有人問:我國現(xiàn)行“增值稅管理辦法”有幾個?大多數(shù)人給出的答案可能會是1個或2個。但小刀給出的答案卻是3個。它們分別是《增值稅暫行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油氣田企業(yè)增值稅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09]8號,以下簡稱油氣田增值稅辦法) 及《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yè)納入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上述三個辦法,分別適應不同的范圍,而最為奇葩的則是這個《油氣田增值稅辦法》。奇就奇在該辦法里單獨定義了一個“生產性勞務”的概念。所謂“生產性勞務”,是指油氣田企業(yè)為生產原油、天然氣,從地質普查、勘探開發(fā)到原油天然氣銷售的一系列生產過程所發(fā)生的勞務(具體見《油氣田增值稅辦法》所附的《增值稅生產性勞務征稅范圍注釋》)。
根據(jù)這個新定義的概念,油氣田企業(yè)與資源開采有關的一切外購勞務及服務基本實現(xiàn)全覆蓋,幾乎沒有不能抵扣增值稅的東西(勞務與服務)。
單獨為油氣田企業(yè)界定一個“生產性勞務”可抵扣增值稅政策,其原因和意義我們不去探究。但是,油氣田企業(yè)憑此特殊政策探路“營改增”,早早步入“營改增”的行列,并藉此獲得巨大的實惠,確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該辦法是否是“哭”來的,不得而知。但是,其優(yōu)惠程度卻足可以羨煞他人。
二、其他類型礦產采掘企業(yè)的心病
與油氣田企業(yè)同屬于資源采掘(開采)業(yè)的其他行業(yè)的企業(yè)就沒那么幸運了。根據(jù)《增值稅條例》第十條第(一)項,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根據(jù)《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和本細則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前款所稱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13號),《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二款所稱建筑物,是指供人們在其內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的房屋或者場所,具體為《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代碼前兩位為“02”的房屋;所稱構筑物,是指人們不在其內生產、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體為《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代碼前兩位為“03”的構筑物;所稱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礦產資源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豆潭ㄙY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電子版可在財政部或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查詢。
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處理上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均應作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額不得在銷項稅額中抵扣。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采暖、衛(wèi)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和配套設施。
根基上述有關文件規(guī)定,其他類型礦產采掘(開采)企業(yè)的礦井巷道被界定為《增值稅暫行條例》中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用于其上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一律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不僅如此,財稅〔2009〕113號文以后,附著于建筑物或者構筑物上的給排水、采暖、衛(wèi)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也一律不得抵扣。
以煤炭資源采掘企業(yè)為例。礦井、巷道就是其生產經營場所,工人們在地下賴以生產、生存的給排水、通風、照明、通訊、消防、電梯、電氣、井下小鐵路運輸?shù)仍O備設施,無一不附著于礦井、巷道、及巷道底土上。按照上述文件,這些都被排除在了增值稅的可抵扣范圍以外。
除此以外,井下生產、生存可抵扣進項稅的就剩點工具、炸藥、勞保用品了……煤炭資源采掘(開采)企業(yè)的增值稅稅負甚至比原來實行產品稅時的稅負還要高。
增值稅的這個“非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得抵扣,讓其他類型礦產采掘(開采)企業(yè)苦干了眼淚,磨破了嘴皮,喊破了喉嚨,跑斷了腿……都無濟于事。成為這些其他類型礦產采掘(開采)企業(yè)的心病。
抗爭從來就沒有停止過……也曾有地方冒著越權的風險為他們開過口子,但那只是“點”上的政策,杯水車薪,對行業(yè)來說無濟于事。
比如,《安徽省國稅局關于煤礦井下生產耗用材料進項稅抵扣問題的通知》(皖國稅函[2010]110號),煤炭企業(yè)用于井下回采工作面建設、維護所耗用的材料不構成固定資產,在財務上作為費用直接在成本中列支,因此,對納稅人購進上述材料取得的進項稅額,可暫準予其按規(guī)定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三、煤炭資源采掘企業(yè)遲來的愛
煤炭是傳統(tǒng)能源企業(yè),行業(yè)形式好的時候,尚能堅持,但行業(yè)形式不好的時候,一瀉千里,整個行業(yè)瀕臨危險境地。
在行業(yè)不斷申訴抗爭的情況下,國家審時度勢,終于出手相救,祭出稅收政策杠桿,為行業(yè)減負松綁。
2015年11月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煤炭采掘企業(yè)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稅〔2015〕117號)發(fā)布,煤炭采掘企業(yè)購進的巷道附屬設備及其相關的應稅貨物、勞務和服務;用于除開拓巷道以外的其他巷道建設和掘進,或者用于巷道回填、露天煤礦生態(tài)恢復的應稅貨物、勞務和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上述所稱的巷道,是指為采礦提升、運輸、通風、排水、動力供應、瓦斯治理等而掘進的通道,包括開拓巷道和其他巷道。其中,開拓巷道,是指為整個礦井或一個開采水平(階段)服務的巷道。所稱的巷道附屬設備,是指以巷道為載體的給排水、采暖、降溫、衛(wèi)生、通風、照明、通訊、消防、電梯、電氣、瓦斯抽排等設備。
四、其他類型(石油及煤炭資源以外)的資源采掘(開采)企業(yè)怎么辦?
會哭的孩子有“奶”吃。油氣田企業(yè)增值稅有特殊政策,煤炭采掘企業(yè)增值稅也有了財稅〔2015〕117號文。其他類型的資源采掘企業(yè),你們怎么辦?
一是堅信“會哭的孩子有‘奶’吃”這句古語,并且……
二是期盼全面營改增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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